1、债权人申报的意思是
债权人申报债权,是指在破产案件受理后,债权人根据法定程序倡导并证明其债权的法律行为,以便参与后续的破产程序。
这一过程是破产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环,它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应有些体现,通过申报债权,债权人可以明确自己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和权益,为后续的财产分配做好筹备。
2、申报债权需要什么材料
在申报债权时,债权人需要筹备一系列的材料以证明其债权的合法性和真实性。具体来讲,这类材料包含:
1.《债权申报表》:
债权人需根据表格需要详细填写债权的金额、担保状况、诉讼或仲裁状况等基本信息。
在“债权形成基本状况”一栏中,还需详细说明债权的具体状况,如债权人、债务人、担保人的信息,与债权的发生、变更、担保及保证、转移、履行等全过程。
2.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:
机构债权人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,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。
若单位名字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,还需提交相应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。
个人债权人则需提交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3.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:
各类合同书、票据、转账单、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。
若债权有担保,还需提交有关的担保合同及登记证件。
还需提交债权发生及变更的原始材料,与涉及诉讼、仲裁、调解、保全、实行的有关文件。
4.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:依据具体状况,债权人可能还需提交其他可以证明债权发生、变更、存续、诉讼时效暂停、中断、延长及其金额等状况的材料。
3、债权申报的需要注意的地方
法律快车提醒你,在申报债权时,债权人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1.债权申报期限:
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,最短不能少于30日,最长不能超越3个月。
债权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,不然可能丧失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权利。
2.补充申报:
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,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。
但应该注意的是,此前已进行的分配将不再对补充申报的债权进行补充分配,且为审察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成本将由补充申报人承担。
3.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: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,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若因材料不实或遗漏致使债权没办法得到确认或分配,责任将由债权人自行承担。
4.法律渠道维权:在债权申报过程中,若遇见任何争议或问题,债权人应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,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。